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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山区推进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2011-03-24
萧农办〔2011〕13号
关于印发《萧山区推进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实施 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我区全面实现“富裕清洁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根据《杭州市推进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市农办〔2010〕14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萧山区推进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杭州市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送:区委人才办、区政府办、区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培训机构。
萧山区推进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 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入推进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2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职成〔2009〕133号)文件精神,根据《杭州市推进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市农办〔2010〕1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我区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开展“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区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延长人均受教育年限、促进我区全面实现“富裕清洁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打造“富裕萧山、和谐萧山、绿色萧山、人文萧山、活力萧山”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目标任务“双证制”教育培训,是指我区农村居民通过技能培训和文化课学习,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农办认可的相关证书,下同)和成人职业高中(成人初中)毕业证书,是一种把文化科学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的教育培训形式。培训要以农村劳动力、农村实用人才为工作重点,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成人职业高中(成人初中)毕业证书为目标,通过建立“学分银行”,加强学分管理,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参加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努力使他们在掌握一技之长和基本适应就业创业技能需要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2011年我区计划完成“双证制”教育培训3100人(详见附表)。
三、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为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的常住成年农村居民及初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未成年农村居民。参加“双证制”成人职业高中学历教育培训的,原则上要具有初中学历。
四、职责分工
“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由区农办牵头,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各负其责,在政策、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相互支持,具体由各镇街负责实施。
区农办会同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分解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到各镇街,会同区相关部门负责对镇街的年度考核。负责涉农相关证书的认定公布和核发。
区教育局做好文化课教学和成人职业高中(成人初中)毕业证书的验印核发工作。负责文化课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公布;做好对培训机构日常教学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做好学员学分认定和毕业证书颁发等相关工作;指导文化课定点培训机构保质保量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建好培训台账和档案。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技能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等相关工作。支持技能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文化课教学;指导有关中介机构做好就业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统筹安排和审核工作,及时解决落实相关经费,以保证“双证制”教育培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镇街做好组织发动学历未达高中层次的学员,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服务保障
1.培训经费。根据《关于杭州市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的实施意见》(杭教成〔2009〕5号)文件规定,“双证制”教育培训经费标准: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为700元/人;技能培训为500元/人;完成“双证制”培训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将奖励500元/人。
教育培训经费除市级财政补助外,其余经费由农民素质培训经费、教育经费和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各承担三分之一,教育培训经费分二次下达至有关镇街,第一次每年6月份按工作进度下达,第二次按实际发证人数下达。
“双证制”教育培训经费实行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2.毕业条件。“双证制”教育培训采用学分制办法。学分由面授课时学分、考核学分、证书学分三部分组成。学员参加相关学习和考核,总学分达到规定要求方可毕业发证。
3.强化考核。区农办、教育、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将定期对各镇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积极,圆满完成任务的镇街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及时完成任务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
4.就业服务。劳动保障、人事、工会、科协、共青团、妇联等有关单位要利用现有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培训机构,搭建转移就业平台,尽最大努力实现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
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双证制”学历教育学员开展学习和技能比赛,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各镇街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方案,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1各镇街 “双证制”教育培训任务分解表.xls
文件专栏
- 萧农培办〔2012〕3号关于预拨2012年度农民素质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2-02-21
- 萧农办〔2012〕7号关于预拨2012年度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2-02-28
- 萧农培办〔2012〕2号 关于下发《2012年度萧山区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02-21
- 萧农培办〔2012〕1号 关于下达2012年度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任务的通知 2012-02-20
- 关于下拨2011年度农民素质培训机构基地建设和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实训基地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1-12-13
- 萧农培办〔2011〕9号 萧财农〔2011〕435号 关于下拨2011年度农民素质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1-12-13
- 关于公布2011年度萧山区农民素质培训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2011-12-30
- 萧农办〔2011〕48号关于上报2011年度“双证制”教育培训发证情况的通知 2011-08-11
- 关于开展2011年度萧山区农民素质培训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10-16
- 萧山区农民素质培训网使用手册 2011-09-01



